截至8月14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6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予以全文公布。
西井路建发领第第四小区和建发领第国宾府之间有一座垃圾山,堆满建筑垃圾;建发领第第四小区和安置房之间的路上堆满了垃圾。
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山”实为土山,位于新店镇西井路建发领第第四小区和建发领第国宾府之间,目前尚未开发。
2.现场检查发现在西井路建发领第第四小区和建发领第国宾府之间确有建筑垃圾,在建发领第第四小区和安置房之间道路有生活垃圾堆。
水部街道鼓田路莲宅新村小区内柯某顺废品收购站噪音扰民,导致该处卫生脏乱差,投诉人认为废品收购站不应该开设区居民区内。
2.该废品收购站未在商务部门备案,收运废品时间为每日上午10点-11点左右,运输车辆往来存在一定噪声。
1.鼓楼区商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水部街道督促该废品收购站清理乱堆放的废品,目前已基本清理完毕。
3.要求该废品收购站负责人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音量,避免给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同时要落实好“门前三包”,做到废品及时清运,及时清理,及时防护,确保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盖山镇尚保村洋当厝乐见食品厂经常飘出很臭的味道,黑色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排进河里。
经核查,该厂无环保手续,生产车间未密闭,浸渍蜜饯产生的异味通过门窗散发至外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内沟渠。
1.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9月7日前完成整改。
南屿镇双龙村龙泉山庄林某来未办理手续在鹅山毁林40多亩,开山建造龙泉山庄,破坏生态环境。侵占瓢羹山山头建设蓄水池,毁坏山林违建别墅群,至今违建建筑仍未拆除。霸占九都溪开办漂流项目,未经审批在九都溪建造水库,生态受到破坏。在旧双龙澡堂内私自开凿温泉井,致使温泉水位下降球盟会yobo,侵占汤岭泉违建建筑,养殖鸡鸭等,破坏生态环境,至今违建尚未拆除。无采矿许可证在鹅山脚下和溪边开凿温泉井,破坏国家资源。
1.龙泉山庄建筑物规模符合文件规定,但存在占用商品林地20.04亩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
3.龙泉山庄未经审批在九都溪上修建一小山塘拦水坝,用于旅游漂流项目,2012年项目已停止。
4.龙泉山庄(含旧双龙澡堂及鹅山脚和溪边)开凿的温泉井均位于双龙地热合法矿区范围内,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由融侨集团和龙泉山庄共同商议按比例进行温泉开采使用。
6.在汤岭山发现大约50-60只零星散养鸡鸭,鸡鸭粪便未经处理,影响周边环境。
1.南屿镇政府、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航拍图及查阅相关资料确定性质后,对瓢羹山山头3座违建依法进行处置。
2.南屿镇政府、区经济发展局责令龙泉山庄腾空九都溪坝内储水,8月31日前拆除拦河坝等河道违规建筑物,恢复河道原状。目前坝内储水已腾空。
4.南屿镇责令龙泉山庄立即对汤岭山养殖的鸡鸭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质疑,要求核实几点)1.同安镇尾林村生态公益林2001年上报界定书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生态公益林林权证两本,省、市、县财政局、林业局印发文件补偿规范,上述证件及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尾林村4-1小班在2006年林木砍伐出售后与2006年7月1日由浪浪生产队上报办理林权证,为何可进入省二级生态林名单骗取国家补偿款?3.尾林村14-2小班生态公益林被砍伐出售的地区未发现砍伐痕迹,该现象该如何解释?4.2006年起林某东长期砍伐油杉树至2018年11月,公安局于2014年查处一起未经批准砍伐油杉案件,目前为何无人受到处理,需出示处理结果。
2.同安镇尾林村4-1小班从2001年至今为省二级生态林,期间从未变更过,也未办理过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未被砍伐出售。
3.2006年以来,县林业局从未审批过尾林村014-020小班的林木砍伐,该地区也未发现有林木被村民砍伐出售的情况,现场也未发现有林木被盗伐的痕迹。
4.2014年1月,永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尾林村元岭生产队查处1起未经批准采挖油杉案件,违法行为人温某位已被森林公安给予行政处罚;未发现林某东砍伐油杉的行为。
永泰县政府责成同安镇政府加大山场巡查力度,对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发现立即依法查处。
同安镇恒鑫经贸有限公司法人鲍某栋在洋尾村王山岩自然村未经批准挖山毁林,砍伐树木建造豪华活人墓,目前用迷彩布遮盖逃避监管。
经核查,该坟墓为鲍某栋于2014年建造的活人墓,占地面积402平方米,属于豪华墓。其中,占用水田276平方米、田坎35平方米,占用林地91平方米。
1.同安镇政府已于8月9日组织人员对该处坟墓依法进行,计划8月底前完成对该墓地的覆土深埋并复耕,恢复植被。
(对处理结果质疑)投诉福新路89号一座楼下河田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后,该店停业了十天,8月2日又恢复经营至凌晨4、5点,油烟扰民,要求彻底关闭。
经核查,该店已恢复营业,店内无烟烧烤机及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该店油烟排放虽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店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经核查,王某森私人养猪场未办理生猪养殖相关审批手续,共圈养生猪36头,猪场有异味,产生的粪污排入一旁的沼气池,沼液用于菜地和果园施肥、浇灌。
1.同安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8月18日前完成生猪清养,拆除养猪场并恢复原貌。
2.同安镇将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养殖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依规查处一起,防止生猪养殖“回潮”。
泉头农场党支书王某盛在新店镇泉头村破坏生态资源上千亩建设泉头山庄及森林人家,将城市建设渣土倾倒在泉头村周边林地,在杨廷水库边以建天泉寺的名义建设会所,毁林违章搭建。在泉头村千家拢地界,后山登云山尾村地界,农科院八四鸡场后山地界,非法毁林搭盖搅拌站及石子场,毁填千家垅水库。
1.泉头山庄已办理土地证及村镇建设许可证,福州市林业局批复,通过森林人家总体规划,目前项目尚未启动。未发现侵占农用地破坏生态资源以及城市建设渣土倾倒在泉头村周边林地情况的情况。
2.天泉寺位于泉头村庙宇集中临时安置点内,由一座2层砖混结构建筑及周边附属设施组成。经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破坏林地面积为985平方米;整座寺庙未发现有经营场所。
3.搅拌站、石子厂为福州市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园中互通-新店外环)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加工系统,尚未完成设施安装,不具备生产条件。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该项目临时用地规划选址手续。
2.晋安区城管局责令福州市城区北向第二通道业主单位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手续齐全前不得生产。
经核查,安平浦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队对河道长期积沉的底泥进行清淤、清疏,清理出的底泥使河水变黑。
闽侯县住建局加快推进安平浦整治,截污工程将于今年10月完成;清淤工程目将于今年11月完成。安平浦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其他工程将于2020年6月完成。
向莆铁路赤岭隧道出口、连亭隧道进口1#弃碴场因连日降雨于2019年5月31日垮塌引发泥石流,掩埋永泰县富源水电站下游三级电站(在三明尤溪境内)发电机房并进入其四级电站库内,弃碴场挡护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存在再次或多次引发泥石流及全部垮塌风险;要求及时对弃碴场和沿水库两岸违规堆放的弃碴按国家河道管理条案、环境保护法则法规全面进行修复或增设弃碴挡护工程措施,并赔偿富源水电站损失。
经核查,向莆铁路赤岭隧道出口、连亭隧道进口1#弃渣场,位于尤溪县中仙乡安宁村境内。弃渣场下方设置有挡渣墙,左侧排水渠道已被洪水损毁,挡渣墙处往上延伸的渣体坡脚拦挡措施也已被洪水损毁,淤积尤溪茀芦溪三级电站厂房,部分渣体被冲入下游沟道中,影响永泰县长庆镇下际溪四级(富源)水电站,泥石进入库内侵占库容,造成电站发电效益受损。
1.尤溪县中仙乡政府组织人员搬离碎石加工设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渣场现状进行评估与专项设计,并按专项设计进行后续修复、防护工作。
3.水电站修复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问题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尤溪葫芦溪流域水电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上街镇溪源村远洋顶自然村吴某国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铁皮厂房从事制香,染料扬尘污染环境。
1.经核查,该铁皮厂房属于违章建筑,由溪源宫村村民吴某国于2007年建设,占地面积402平方米,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77平方米。
2.该厂房原作为生产贡香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1.上街镇政府责令该厂自行将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厂房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白兰乡赤岭村上楼自然村铁厂、碎石场污染环境,破坏农田。可联系信访人带路。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铁厂为罗源鑫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酸洗池区域未密闭,酸洗作业时有酸雾挥散至周边环境。
2.8月5日现场检查时,鑫顺公司已用彩钢瓦对生产车间的密闭,并与设备商签定协议着手对酸洗池作业区域进行单独密闭。
3.信访件反映的碎石场为白塔乡盛强沙石加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成一条石子破碎加工生产线年白塔乡石材行业退出后,该厂已停产,原料堆放区域已用迷彩布进行覆盖。
2.罗源县政府要求白塔乡政府、罗源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白塔乡赤岭工业区内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经核查,滨江小学塑胶跑道于今年1月2日在建设方、施工方共同见证下由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有限公司随机抽样取样,监测报告显示:塑胶跑道面层监测项目符合标准。于今年2月20日(开学日)投入使用。
2.该处跑道为200米跑道,宽约5米,现场未发现存在异味问题,其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0米,中间隔一条马路。
阳下工业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晚上11点-凌晨4点污水未处理直排、烧废料污染空气。
1.8月6日凌晨,福清生态环境局现场突击检查,奋安铝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
2.经对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和厂区外南侧污水总排管窨井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水达标球盟会yobo。
1.福清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大屿香颂小区:1、一层靠街店面大排档夜间经营,油烟、噪声扰民。2、小区西侧栏杆外小沟渠黑臭,下雨天污水污染小区环境。3、小摊贩流动经营,噪声扰民。4、小区内卫生脏乱差,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1.大屿香颂小区沿街共有大排档5家,夜间确有占道经营及噪声、油烟扰民情况,同时街边存在流动摊贩。
2.小区西侧栏杆外小沟渠位于福晟地产项目地块内,该地块已于1年前进行围挡施工,沟渠内有生活垃圾。
2.加强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8月7日和8日复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已清理完毕。
3.高新区南屿镇和区国土环保局责令存在油烟问题的大排档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南屿镇后山村负责对小区西侧栏杆外小沟渠的垃圾进行清理,大屿香颂物业对小区的卫生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青口镇前洋村村旁一个建筑材料堆场,占用耕地,堆放石子、沙、石粉,运送时噪音扰民。
1.经核查,该建筑材料堆场位于青口镇前洋村高速路附近,无审批手续。现场堆放有石子、沙、石粉等建筑材料。
2.另发现3个集装箱活动房,该建筑材料堆场运送建筑材料时,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3.该建筑材料堆场地类大部分为坑塘水面、球盟会yobo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小部分为水田。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堆场业主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
陆庄庭苑位于福州西二环和杨桥中路交界处东北方位,该小区西侧距陆庄高架桥不到50米,夜间交通噪声扰民。要求安装隔音屏。
1.经核查,陆庄庭苑项目距陆庄高架桥约70米,根据降噪设计规范要求, 项目门窗均采用中空隔音玻璃。
2.西二环陆庄高架桥建设时间为2005年,早于陆庄庭苑小区,虽然车道已实行“白改黑”等降噪措施,但西二环为福州市区南北最主要的交通主干道,昼夜车流量大,车速快,对周边敏感人群仍可能有影响。
1.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将请桥梁原设计单位对加装声屏障后桥梁荷载进行验算并讨论安装的可行性。
2.市城管委协调交警部门,在现有最高限速70km/h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夜间大型车辆限速和禁鸣的管控力度。
3.鼓楼区政府将会同陆庄庭苑小区物业,做好诉求者的宣传球盟会yobo、解释工作,以取得诉求者的理解。
上院路22号秋爽苑小区无专门排烟管道,所有的餐饮店油烟直排,如:秋爽苑14号楼一楼财神爷烧烤店、凉皮先生、黄焖鸡米饭;秋爽苑小区还有比哥鸡排、四川麻辣烫、周阿婆、拉面店、青口清汤面、双津炒粉干、莆田卤面、北京炸酱面、华莱士炸鸡店、连江海鲜锅边店、金山大排档、食来乐大排档、晖哥大排档、兄弟大排档、潮汕牛肉火锅、功夫烤鱼等店。除此之外,大排档都存在占道经营情况。
1.秋爽苑小区1楼沿街店面均未预留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炒制类餐饮店共17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另外9家为蒸煮类餐饮店,不产生油烟。
3.8月5日晚和8月6日晚,仓山区城管局、金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现场核实,未发现秋爽苑小区1楼沿街餐饮店有占道经营现象。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秋爽苑小区17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店要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区城管局、金山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秋爽苑小区物业加大对1楼沿街餐饮店占道经营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占道经营。
池园镇池园村靠人工开挖的大山圳,目末尾端水渠疏通未落实到位,五公里水渠被毁被堵,造成该地水汽流动性小、水蒸发量少,对周边生存环境造成影响。
池园镇大山圳农田灌溉渠道为U型三面混凝土结构,因前期暴雨冲刷,1.7公里处溜方堵塞部分渠道,造成末端渠道水流不畅,影响周边环境。
1.闽清县政府责成池园镇和潘亭、池园2个村组织人员立即清理疏通。8月7日,溜方堵塞土方已清理,渠道水流已畅通。
2.责成镇村加强渠道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发现渠道堵塞,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疏通修复,确保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白沙镇唐举村福州市三顺石料有限公司,超规模采矿,导致生态破坏,粉尘污染,污水直排河内。
1.经核查,该公司均在审批范围内矿山开采。边坡及矿山道路目前均已覆土复绿,但刚开采结束的平台已覆土还未进行复绿。
2.矿山开采加工及车辆进出产生一定粉尘。经监测,无组织颗粒达标排放。但道路扬尘会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
3.初期雨水、淋溶废水大部分流入矿区中心最低处集水池内,用于生产时喷淋、喷雾使用,不外排。少部分因地势原因无法收集至集水池,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外排。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沙镇政府责令三顺公司在8月30日前对开采结束的平台开展复绿工作。
1.经核查,该场所系私人住所,设有6张餐桌,其中有4个房间类似于酒楼包厢设置。
1.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业主不得无证对外经营餐饮。该业主已将场所内5张餐桌搬出,剩余1张自用。
2.区市场监管局、鼓楼公安分局、温泉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其对外经营餐饮。
荆溪镇六垱村村民叶某未经县林业部门审批,擅自砍伐五亩山场所承包经营的林木,砍伐面积为13.85亩,并非荷洋村主任林某芳所为。
2.荆溪镇政府组织林业部门对已被砍伐的林木进行复绿,预计明年4月底前完成。
经核查,首凤路中茵城6、7号楼楼下仅有1家兰州拉面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接排放。
鼓楼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
南屿镇江口村九石208号紧邻福永高速高架桥边未设置路边隔声障板,噪声扰民。福永高速福州南入口500-600米之间,高速清洁工清扫时直接将垃圾倒至桥底下。
1.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于8月7日、球盟会yobo8日对该民房1层、3层进行噪声监测,该楼房昼夜噪声均达标。
2.该路段车流量增长较快,且噪声影响路段为桥梁段,大车经过桥梁伸缩缝而产生的瞬时噪声及振动存在扰民。
2.福永高速运营管理单位省高速集团福州管理分公司将加强对道路保洁人员的教育,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甘蔗街道墩园洲工业区内许多工厂未采取防护措施,排放喷漆废气,影响周边群众。
经核查,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滨江的工业区涉及喷漆工艺企业共11家,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及活性炭吸附装置或UV光催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但仍有喷漆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闽侯县工信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和甘蔗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荆溪镇甘洪路艾密克:1.靠近铁路红色6层小楼内最底层洗涤厂,晚上开工污水直排到铁路边小沟。2.纸箱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设施,污水直排。3.进门右手广告标识厂,在活动房内租赁了一间二三十平方的房间喷漆,无环评也无环保设施。
2.信访反映的纸箱厂为福建榕达纸业有限公司,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进行处理。经监测,废气超标排放。该公司生产废水经福州艾密克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总厂区内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经监测,废水超标排放。
3.信访反映的广告标识厂为福建臣邦广告有限公司,原设置的喷漆房已拆除,喷漆工序外包。存在新增PVC板广告标识牌制作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问题。
闽侯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榕达纸业有限公司、福州艾密克汽配有限公司、福建臣邦广告有限公司分别立案调查。
现场调查,南通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排放口已安装在线月份的在线监测数据及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报告,出水各项指标均达标。现场对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出水水质达标。对污水处理厂场内外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排污口。
南通镇政府、县住建局继续加强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排水稳定达标。
大湖乡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大目溪偷排污水,球盟会yobo大目溪双溪、大坪河段堆积猪粪,导致溪内鱼类灭绝。
1.现场检查,邑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在线监控设备均正在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回用池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设施出水未见异常,周边排查未发现偷排痕迹。对该公司出水口和东南侧溪流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出水达标、东南侧溪流上下游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2.该公司猪粪堆场内较为整洁,角落有部分装袋猪粪,未及时转运。经对周边巡查和走访当地村民,均未发现猪粪堆积河道现象,溪中有鱼游动。
闽侯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对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江阴镇东井高局自然村村主任毁林10亩建公墓,破坏生态环境。2.海口镇牛宅村书记主任在水源保护区附近建造家族墓群,毁林30余亩,破坏生态及水源环境。3.南岭镇吉岚村村干部毁林建公墓,破坏生态环境。4.江阴镇下垄村村主任毁林建公墓,破坏生态环境。5.江阴镇庄前村村主任毁林12亩建公墓,破坏生态环境。6.高山镇前王村书记毁林10亩建家族墓,破坏生态环境。
1.江阴镇东井村老人会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毁坏林地占用林地总面积4.21亩,修建天马山陵园。
2.海口镇牛宅村书记林某明的祖墓位于前山中,建于1993年,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村主任郑某明的祖墓位于前山中,建于2003年,占地面积约43平方米,这2台坟墓所属区域不属于水源保护区,不属于林地。但属违建坟墓且周边土壤部分,少量破坏植被生态。
3.南岭镇吉岚村公墓为该村“生命公园”建设项目,业主为吉岚村民委员会,涉及林地面积4.38亩,地类性质为经济林地。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现场植被良好。
4.江阴镇下垄村公墓为该村二官山陵园,占地面积1.65亩,2016年12月建成,未发现毁林破坏生态的情况。
5.江阴镇庄前村公墓为该村老鹰坪陵园,占地面积2.67亩,2016年11月建成。在修建过程中,庄前村老人会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毁坏林地2.67亩。
6.高山镇前王村书记王某强家族墓在该村山仔山,是1座建于54年前占地15平方米的土坟,未发现毁林10亩建家族墓的情况。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该村红土山,为整治迁移坟墓留下的土坑。
1.福清市林业局已分别对东井村和庄前村老鹰坪陵园毁林建墓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市政府责令东井村高局天马山陵园、下垄村二官山陵园、庄前村老鹰坪陵园进行整改,提高绿化覆盖率。
3.郑某明祖墓于8月8日完成坟墓深埋覆土植绿工作,林某明祖墓正在整改中。
已转办福州美伦洗涤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投诉人再次反映:1.荆溪光明村福州美伦洗涤有限公司每日污水排放量为800吨,污水接管排放量与实际排水量不符,污水超标排放,排水口在西区水源上游一公里。2.平潭洗涤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为原料,其废气全部超标,为何美伦洗涤同样使用生物质却能达标。3.要求白天去检查。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X2FJ7、X2FJ5、X2FJ6,第三批受理编号X2FJ2,第4批受理编号X2FJ201900013,第5批受理编号X2FJ6、X2FJ2,第六批受理编号X2FJ2,第九批受理编号X2FJ0信访件重复。
1.闽侯生态环境局白天检查,未发现美伦公司存在暗管偷排现象。查看设施出水流量计累计(7月19日-8月8日)数值946.2立方米,日均废水外排量约为45立方米。经监测,废水达标排放。该公司排水口位于溪头村G1501福州绕城高速桥下,距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直线公里,距西北区水厂取水点距离约7公里。
2.经监测,该公司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平潭洗涤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超标有其原因,按规范使用锅炉,均可做到废气达标。
3.闽侯县环境监测站具备检验监测机构资质,仪器设备、人员、监测过程均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龙田镇积库村薛某官:1.非法审批挖山采石80余亩建造豪华别墅,中央督察组曾下令查处,如今问题仍存在。2.非法占地60余亩挖山毁林建祖坟,破坏生态。
1.薛某官建住宅用地除历史旧宅及经有权机关审批的土地外,尚有28.36亩土地未经审批。
2.坟墓系薛某官家族祖坟,为殡葬改革前所建。其周边绿化园林景观等46.48亩土地尚未审批。
2.龙田镇政府督促业主对坟墓进行整治,督促积库村委会对村民休闲公园占用耕地林地部分进行复耕复绿,并结合乡村公园绿地启动报批程序。
1.江阴镇下楼村海域填海工程,属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于2015年实施的“东部填海工程”的一部分,项目用海于2014年获得原国家海洋局批复,周边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为江阴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并非养殖区。现场未发现非法填海情况。
2.根据海洋环境监测报告,东部填海工程所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各项指标良好。但之前实施的填海造地以及正在实施的东部路堤二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扬尘现象。
管委会已责令施工单位葛洲坝项目部在东部路堤二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抑尘措施,避免出现扬尘污染。
阳下街道洪宽工业村振兴泡棉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生产废气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投诉对象为福清振兴泡棉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通过原福清市环保局审批。但该公司在发泡工序作业时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
经核查,2家水泥店因水泥袋表面附有水泥灰,在平时进货和销售装卸袋装水泥过程会造成粉尘飞扬。
1.2家店铺经营者承诺店铺今后只做为水泥样品展示和水泥销售联系点,水泥进出货改到远离居民集聚区的仓库进行,同时还对各自店铺内外以及人行道进行卫生清理。
1.新店镇思儿亭小区至思儿亭新村至琴亭新苑门口的道路坑洼不平,下雨时积水严重,道路旁边的铁皮围挡物内堆满了建筑垃圾与共享单车。2.琴亭菜市场门口占道经营严重。3.思儿亭小区门口的海鲜店与卖鸡鸭的店面(没有店名)乱排污水,臭味扰民。
1.该路段因长年失修导致道路坑洼不平,排水不畅导致下雨时积水严重。铁皮围挡物内的建筑垃圾与共享单车系征收遗留的建筑垃圾和人为偷倒卸的垃圾。
3.思儿亭小区门口的海鲜店和卖鸡鸭店面均为无证经营,存在店外店占道作业及污水外溢的现象,“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
1.晋安区政府组织对该坑洼地段进行局部修复,并清疏排水系统。目前周边正在规划路网建设,预计年底完工;同时清运围挡内偷倒卸的建筑垃圾,并搬离乱停放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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